很少能在网络新闻中看到很多关于温州的消息,今天,却让我看到了两条,当然了,凡是我要写的,基本上都不会是什么好事情了,不然也不会归类到黑色新闻中。第一条是关于社会治安的问题,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根据出发点只有统计数据支持,却没有深入研究的结论而进行一场驱赶行动。而且这场行动在进行中其实已经变味了,各个派出所都是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我想这个行动肯定是要修正的。
第二个事情其实是现在社会的热点——征地,确切的讲,是强行征地。温州作为一个地少人多的地方,真的可以说是寸土寸金了,你现在要拿地,必须要有关系,而且是很强的关系。当然了,根据我对温州的了解,像这样扔催泪弹的,还是少见,没有什么可以评论的,只有说,中国社会的法制进程仍然是任重道远。

温州鹿城区劝离有前科暂住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12:22 南都周刊

温州鹿城区劝离有前科暂住者
温州:有前科暂住者请离开


温州鹿城区劝离有前科暂住者
  类似的驱赶事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曾多次发生。2007年4月1日,俄罗斯禁止外国人在露天市场从事零售经营的法律正式生效,等待甩货的当地华商守着赖以生存的集装箱市场摊位,上面堆满了等待低价处理的日杂货物。

  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了两个世界。这里没有地域、口音或身份的歧视或差别,被区别对待的理由只有一个:是否有前科。

  “这已经不再是挤压犯罪空间。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它无法预料的问题。”

  有前科的人,被记录在当地公安系统的“高危人员”名单中,同样,在这里不会有人去讨论某人犯罪的原因或背景,也不管他们是否已经改过自新。

  今年四月份起,名单上的人,或被劝离、或被驱赶出了温州,而经过抗争留下的人,则生活在警方管控的阴影之下。

  曾在北京做过十几年生意的商人陈捷文,今年3月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间五金厂。工厂规模不算大,可陈捷文寄予了不少期望。不过,之后遭遇的一件事情,让他动摇了继续在温州投资办厂的决心。

  根据陈捷文的讲述,4月中旬,仰义乡派出所的一名协警找到他,通知说:“犯过案的人不让在这边住。”协警的话让陈捷文莫名其妙,于是他前往仰义
乡派出所,这才知道,就在他租房办暂住证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他有过前科的记录——还是在北京的时候,因为经济纠纷,陈捷文曾被羁押。

  有前科就须搬离仰义,警方的通知让陈捷文既疑惑又愤慨:“厂子投资了,房子也租了,老婆孩子也过来了,你让搬我就搬啊?”

  他让值班警察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警察说这是“本地规定”。警察又要陈捷文的房东担保,房东认为这件事没有道理而拒绝。这个时候,按照陈捷文的说法,警察曾表示,你不走的话我们给你搬了。

  后来,警察虽然没有上门来强搬,但还是几次通知陈捷文,要他搬家。“搬去哪里不管,只要不呆在仰义。”他们说。陈捷文于是跟警察大吵:“你要拿出法律条文放在我面前,没有法律条文是不可能搬的。”

  交涉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令陈捷文更加无法接受的事:一次,一个协警来工厂找陈捷文,陈捷文不在,协警就当着工人的面说陈捷文“是犯人”,“不让在这儿住了”。“我是这个厂的老板,还当不当了?”陈捷文很是愤怒,“这是不尊重我的人格。”

  5月16日,警察再次电话通知陈捷文到仰义乡派出所,但陈捷文依然姿态强硬:“不让我住你没有法律依据,不行你把我抓起来。”最后,他作为“可疑人员”进行登记,交了照片,报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了字,“保证随传随到”,这才得以在原来租的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有前科暂住者”名单  

  就在陈捷文被要求搬离的那段时间,仰义乡前京村一个月租400元的出租房里,32岁的杨勇也正面临着同样的麻烦。

  18岁那年,杨勇离开了老家江西上饶,到温州闯荡。接下来的十多年,除了短期到工厂做工外,他主要靠在夜市摆小摊卖首饰、

化妆品为生,通过努力,他的母亲、妻儿也被他接到了温州,共享天伦之乐。

  杨勇一家的所有开支,几乎全来自杨勇的摆摊收入,日子过得拮据又辛苦。“赚不了几个钱,正常情况下卖个四五十块,下雨天就卖个十块二十块,好的时候偶尔也能卖到八九十块钱。”杨勇说,他一个人摆了两个4米的摊,每个摊位每年要交给城管部门200元。

  去年5月份,在与仰义乡相邻的双屿镇摆地摊时,因讨价还价问题,杨勇与一名顾客打了一架,后来双双去了双屿镇派出所做笔录,按了手印,各被罚款500元。事情过后,杨勇很快就忘掉了这回事,却没想到,他以后会因此成为警方心目中的“坏人”。

  杨勇曾在双屿镇办过一张暂住证。到仰义后,今年1月7日,房东林女士拿他的暂住证去办转接手续,结果被发现有上述前科。“当时警察也没说什么,但到了三四月份,有协警来家里对我说,我家住了个坏人,不要让他住,也不要让他在前京、后京一带住。”林女士回忆道。

  协警说的坏人就是杨勇,林女士感到很惊奇:杨勇怎么可能是坏人呢?“他妈妈在这里,儿子也在这里,真的坏人不应该是这样的人。”林女士说,“真正犯罪的人,他干嘛要起早贪黑,每天出去摆地摊,三更半夜才回来,是坏人的话,就不至于这么辛苦。”

  对杨勇一向印象很好、认为他老实本分的林女士没有理会协警的话,“我就说杨勇房租都交了,我拿什么退给他?”她安慰杨勇:你就住在这里,没有事的,就不要搬。

  协警前后多次来找杨勇。“他们让我搬走,说不管小孩在不在这边读书,反正你不要住这边。”5月25日,杨勇回忆说。

  在他的记忆中,有一次还是四月份的一个晚上,十点过后来的。“协警说:‘电脑上有你的名字,仰义不欢迎你住在这里。’他们还建议:‘你可以住到
双屿那边,或者住到永嘉那边去。’”这些都让杨勇感到气愤,“我住在哪里都是我的自由,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杨勇说,后来协警再来,他就说正在找房子,
以此来拖延。

  杨勇曾就此事打电话给当地一档叫“温州零距离”的电视节目。“我就想问一下有没有道理,”他说,但节目组的人并没有来。后来,他和房东一起去派出所,经过一番理论后,由于房东同意为其担保,警察最终同意他可以继续租住林女士的房子。

  警察对杨勇说,你签个字,派出所如果有什么事,让你来你就过来,你答应这个要求,就可以住在这里。警察还说,之所以让杨勇继续住在原地,就是因
为他跟母亲、妻子、孩子一起住,“如果你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还是让你搬走,怎么说都没有用的。”最后,杨勇交给派出所他的照片,留下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
码,签字保证随传随到。

  杨勇记忆所及,协警和民警通知他离开时手里曾拿着一份名单,说电脑里显示他以前犯过事。但杨勇们不知道的是,作为“有前科暂住者”,他们都上了一份这样的名单。

  所谓“有前科暂住者”,是指那些已办理暂住证并有案底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记者获得的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表明,它以“涉盗抢骗三类刑嫌对象、涉黑涉恶十类案件对象、涉黄赌毒对象、曾被行政拘留等以上关押过的其他案件对象为重点”。

  根据公开资料,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开发了《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系统与鹿城违法犯罪信息库“有机关联,并对出租房基础信息实行24小
时实时比对,一旦有前科劣迹的对象人住鹿城的出租房,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并在电脑屏幕上出现前科劣迹记录。”在该系统内进行“前科比对结果预警”搜寻,就
出现了杨勇所说的“名单”。

  记者拿到了数份鹿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这种外来人口前科比对结果名单,它们出自仰义、绣山、五马、南郊等4个派出所,在这些名单中,共比对出有
前科暂住者270多人,每人的比对时间、暂住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社区和暂住地址等信息都记录得非常详尽。陈捷文、杨勇等人都在这份名单
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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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村民护地遭催泪弹和斧头袭击(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10:32 千龙新闻网

浙江村民护地遭催泪弹和斧头袭击(组图)
村民展示现场遗留的喷射器


浙江村民护地遭催泪弹和斧头袭击(组图)
村民搭帐篷日夜护地

  土地被卖之前未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未签字

  “我们是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霞林村农民,因我们的承包田被人强行‘出让’100亩,村民们正面临着没有良田可耕种的境地。”日前,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霞林村几位农民向记者反映说,“养活我们的这片土地正在被蚕食,生存将受到严峻的考验。”

  “恳求维护承包霞林村100亩水田承包经营户的经营权,废除霞林村村民委员会非法与浙江跃进锻造有限公司和温州国新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家企业)签订的征用100亩水田的《征地协议书》,由本村原承包户村民继续经营耕种。”霞林村村民在一份材料中反映说。

  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霞林村有村民315户,全村人口1365人,全村耕地面积为755亩,其中水田341亩,人均水田面积只有0.25亩。据村
民反映,2004年4月13日,霞林村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以每亩45000元的价格分别签订了征用约40亩和约60亩水田的征地协议书——记者掌握的征
地协议书复印件证实了村民反映的这一点。

  “霞林村村民委员会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前提下,就擅自与两家企业签订了征地协议书。”村民反映说。那么,村民说法是否属实?记者找到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在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让记者查阅了审批两家企业在霞林村征地的所有原始档案文件资料。

  其中,浙江跃进锻造有限公司的征地档案资料中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另外一个细节是,在
“村民(代表)签名(印章)”一栏下方,是一片空白。“当时,我们参加了这个会议,但是对卖地的事,我们都不同意,也都没有签字。我们只是在‘会议签到表
’上签名了。”霞林村几位村民说。记者发现,紧随“会议纪要”之后,是一份有23个签名的“霞林村会议签到表”。

  “征地协议是2004年签的,村民(代表)会议却是两年之后的2006年召开的。有这样卖地的吗?”村民质疑说,“另外,会议签到表上的签名是‘会议签到’,怎么能看作是同意征地的签名?”

  村民

维权遭遇催泪弹和斧头袭击

  村民反映说,早在1998年,当地一家企业公司就征用了霞林村良田31.31亩,“事先村民根本不知道,村委将我们的土地私自出让了。至于补偿价格更不用说了,村民一个人才补偿150元钱。事后,村民与有关部门交涉,到现在为止仍不了了之。”

  今年4月4日,霞林村村民的厄运再次来临。当日凌晨1点左右,村民为维护自己承包耕种的集体水田,坚决反对霞林村村民委员会将100亩水田出卖
给两家企业,在水田周围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几十台拉着沙石的车辆在突击填埋水田。村民提供给记者的录像资料显示,满载沙石的工程车正在往水田卸沙石,紧
接着有推土机推平沙石堆。

  瑞安市副市长方晖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说,“企业进场很平稳,我当时在场。”村民反映说,“手无寸铁的村民就是站在水田旁边维护自己的承包田,大家也根本没有跟进场的施工队发生冲突。”

  但还有村民反映说,“当时,在施工现场的村民闻到一股强烈的臭味,有村民眼睛发涩、流泪不止、感觉胸闷,现场的老人感觉手脚发麻。当时在现场的最大年纪的村民有90多岁。”

  有村民在现场拾到一个印有“催泪喷射器”字样的黑色瓶状物,并悄悄保留了起来。记者在霞林村采访时,村民向记者展示了这个“催泪喷射器”,印在
喷射器上的“使用方法”标明了这样的文字:“喷头指向歹徒面部,拇指下压顶部喷头,强刺激气雾向前喷出,……歹徒遭击后立刻产生睁不开眼、流泪、咳嗽、胸
闷等症状,失去作案能力……”

  “我们村民又不是歹徒,我们也没有作违法的事情,只是合法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村民无辜地说,“地方需要发展经济,我们是积极拥护的,但是
不能一味地牺牲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土地为代价。另外,有关部门应该采取说服教育的合理方式来对待我们,而不应该盲目采取极端手段。”

  “催泪弹”事件尚未得到权威部门的合理解释,霞林村又有村民遭遇了一场更为凶残的暴力。

  据当事人55岁的村民谭翠英说,
5月13日凌晨,她正抱着1岁多的孙子睡觉,10多个人手持斧头等凶器冲进了她的家。老人以为来了贼,大喊:“贼、贼!”这帮人见状拿着斧头对着老人恐吓
道:“再叫,就砍死你!”他们见男主人林传汉不在家后,于是对谭翠英一顿殴打,之后拿起斧头等凶器对房屋进行猛砸,然后离开。

  5月16日记者见到老人时,只见她的左腿还有明显的伤疤、右胳膊还在浮肿。谭翠英告诉记者,她家人和村里关系融洽,并没有什么仇人。“这事肯定
和全家保护耕地有关!”老人告诉记者,村民知道耕地被卖后,表示了反对,她家也积极自发地参与到保护耕地的行动中。歹徒离开后,村民于3点左右报警。村民
告诉记者,平日里走路只需15分钟的路程,这次派出所民警却用了40分钟才赶到。谭翠英凌晨被袭后,村民告诉记者,现在村民根本没有安全感:“我们保护自
己的耕地,却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还有随时被袭击的危险!”

  村民告村委会 案件代理人遭施压被迫放弃代理

  今年五一节前夕,记者到霞林村被占水田现场采访发现,村民在水田边搭建了几个帐篷,“我们村民24小时守护着这块水田。”几位村民对记者哭诉说,“我们的地被弄成现在这个这样了,我们该怎么办啊?”记者发现,大部分被占水田已经被填埋上一层厚厚的沙石。

  村民一方面用最传统手段的保护着自己的耕地,另一方面又不忘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4月19日,有村民一纸诉状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

  4月16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村民很快接到瑞安市人民法院(2007)瑞民初字第1631号受理案件及缴款通知,“原告洪云旺与被
告瑞安市陶山镇霞林村村民委员会与第三人温州国新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的起诉书已收到。按通知,该案将在5月15日公开审理。

  在起诉书中,村民洪云旺指出,霞林村村委会“未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就擅自与第三人温州国新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签订的“征地协议书”应依法予以撤销。

  就在霞林村村民为法院受理案件而感觉看到一丝希望的时候,此案却撤诉了。5月17日记者再次来到瑞安采访,却了解到,由于当地有关部门的施加,原来的代理律师于5月12日终止了此案的代理,并告诉村民不要再找本地律师,他们都有压力。

  村民合法护地频频遭遇暴力,走法律渠道又碰壁,那么,村民究竟该拿什么来保护农民的土地?又该拿什么来捍卫村民的权力?

  农村的走向要以农民更幸福为指向标,新农村建设也要以不损害农民的既得利益为前提。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必须实现农村的充分民主与公开,要农民有
能力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保证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得以顺利执行。而要实现这两点,首先还是得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加强“村官”及村民的法制观念,并完善相
关的监管措施。(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